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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

作者:小梦 来源: 网络 时间: 2024-04-19 阅读:

为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原则,做好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35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7〕1号)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一条学校概况

贵阳学院是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,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,是一所涵盖工学、理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法学、农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艺术学、医学10个学科门类,以工学、理学和教育学为主打学科门类的教学型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。

学校性质:公办

学校代码:10976

办学层次:本科、专科
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教育

学习形式:全日制教育

学校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

第二条招生计划

我校2017年本科、专科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。另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100人。

第三条录取规则

1、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%以内,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考生的德、智、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,择优录取。

2、录取志愿顺序: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(第一次平行投档)考生,在第一志愿(第一次平行投档)生源不足时,录取非第一志愿(征集志愿)考生。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“志愿级差”。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。

3、专业安排及退档:实行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,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,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贵阳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,则作退档处理。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。我校对专业安排不设置“专业级差”。

4、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,按照文、理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,预科学生在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培养基地贵州民族大学培养,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贵阳学院大一学习。

5、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。

第四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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